国家高新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同样应在绿色发展作出表率,走在前列。国家高新区建设三十多年来,通过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新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政策,积极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成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绿色发展成效日益突出,一批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所在城市能耗最低、生态最优、环境最美的区域。
本文将介绍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政策背景、近一年科技部出台的相关行动方案,以及通过介绍其他有关部委出台的绿色低碳园区评价标准引发对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评价标准的有关思考。
一、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政策背景
在去年7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中,专门提出将“建设绿色生态园区”作为未来国家高新区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的一条重要路径。“意见”指出,要支持国家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加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指标权重,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
其中,“意见”中提及的“加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指标权重”在今年的科技部下发的新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新版的“评价指标体系”直接将“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作为一级指标,一方面是设立了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指标,积极引导高新区节能减排,降低碳源,通过传统制造业绿色技术改造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来实现最终的碳达峰碳中和;另一方面,设置了园区总绿地率是为乐引导园区在进一步提高园区绿地面积,积极植树造林,增加碳汇,有效减少经济生产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园区拥有良好绿色生态条件和宜居包容能力,本身就是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表现,也是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的必要条件。
二、科技部出台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在2021年1月29日,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确立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命题,并再次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底线,是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人与经济、自然、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高新区作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理应在绿色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作出表率。面向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目标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的具体目标。
“方案”规划了三大重点任务,其中重点任务一—— 推动国家高新区节能减排,优化绿色生态环境主要包括降低园区污染物产生量、降低园区化石能源消耗和构建绿色发展新模式三个部分;重点任务二——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主要包括了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攻关、构建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和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三个部分;重点任务三——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主要包括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 建立绿色产业专业孵化与服务机构,举办绿色产业专业赛事,搭建绿色产业创新联盟,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长效机制和健全绿色产业金融体系六个部分。
三、其他部委出台的相关绿色低碳园区评价标准
早在科技部出台相关文件之前,我国其他各部委就绿色低碳园区的评定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包括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环境部)、绿色生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生态示范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不同部委在制定相关绿色低碳园区评价标准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
在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评价标准中,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等具体指标对于当前编制国家高新区未来五年绿色发展行动方案指标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意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同样更加侧重于园区在产业生态化、创新驱动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和智慧园区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在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中,将整体评价分为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和人文8个方面,并在这8个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最终获得一个评价的总得分。根据得分情况将绿色生态城区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等级。有关绿色生态城区碳排放核算的边界,可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两类。直接排放是指排放源源头位置在规划边界内,而间接排放是指使用的电力所需燃料的排放和需求活动产生排放源头在规划边界外的排放。以碳排放核算为线索,梳理各个板块的低碳生态措施。其中,基准碳排放量=城区活动程度×碳排放系数,基准碳排放量-减排量-碳补偿量就会最终得到绿色生态城区碳排放量。城区碳排放活动主要由建设阶段碳排放总量和运营阶段年碳排放量构成。建设阶段碳排放总量包括了材料生产碳排放量+材料运输碳排量+施工碳排放量,运营阶段年碳排放量包含了建筑碳排量+交通碳排量+水资源碳排量+废弃物碳排放量+市政道路碳排放量-绿色空间碳汇量。在设计项目指标的时候,与上述碳排放内容将尽可能做到都有所对应。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制定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评价标准时,将评分划为用地布局、生态环境、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水资源、低碳能源、固体废弃物、信息化和人文关怀与绿色产业9个部分,可见该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除此之外,委员会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标准化指导文件,自2014年以来北京市已组织五届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中关村自2008年4月启动建设中关村生态型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中关村软件园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和中关村丰台东区也陆续获得“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相关称号。
与此同时,基于生态诊断评估的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正在逐步代替传统规划体系,通过实现生态诊断+指标体系+生态规划+专项实施全闭合研究路径,使用现状评估+规划评估的双评估体系,从而实现更加先进、对生态友好地规划相关绿色低碳园区。
为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通过分析消费侧碳排放现状构成情况(35%的工业、32%的交通,33%的建筑构成),明确碳中和的工作方向主要聚焦在:替代、减源和碳汇。“替代”主要体现在能源供给侧-供电结构进行一定深层次调整。通过调入调出电力、使用区内可再生能源以及合理并入区内发电企业,实现区域内二氧化碳排放的下降;能源供应侧-供电结构的改变同样也会改变电力排放因子,从而进一步在“减源”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能源需求侧。“减源”包含了减少除发电企业的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在建筑、交通、市政(废弃物废水)、农业方面减少能源消耗从而实现区域内二氧化碳排放的下降;“增汇”顾名思义,就是进一步增强园区碳汇能力,通过提高林地(森林面积)、进一步推动城市绿化,实现城区立体绿化来进一步减少园区的二氧化碳排放。
近些年的绿色低碳园区评价标准研究及核算方式、方法,对于在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制定绿色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以及在分析园区低碳发展情况过程中遇到的碳排放现状及核算说明都具有积极可行性的参考意义。